记者1日从福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总结表彰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获悉,2010年以来,福建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和县乡村3级行政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赵闽阳说,目前,全省1103个乡镇已全部建立司法所,各司法所共配备工作人员4621人,平均每所4.2人;近3年来,全省建设完工或即将完工的司法所业务用房970个,所有新建司法所面积均在180平方米以上,长期以来基层司法所无房、危房问题得到解决。
据介绍,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省司法所悬挂司法行政徽章和标牌,普遍设置服务大厅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心理咨询等专门工作室,促进了司法所规范运作。
全省司法行政数据中心和业务专网全面建成,接入率达到100%,2012年,全省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调解案件11.86万件,17万多名刑释解教人员,5.1万多名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赵闽阳说,全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3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3.8万件,调解成功42.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2%;社区矫正工作累计接收矫正人员52957人,目前还在接受矫正的27558人,重新犯罪率0.13%;全省各地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基地220个,累计衔接重新回归社会的人员10.33万余人,安置9.95万人,安置率达95.7%,帮教率达到98.5%。(郑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