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陈某在宁德蕉城区忙着指挥工人建造集观赏、养殖、旅游为一体的农家乐项目。“没有你们的帮助,也许我现在还在为生计奔波。”当天,在电话里,陈某对周宁县咸村司法所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陈某是周宁县咸村社区的矫正对象。1年前,他自主创业种植油茶,在山上不慎将汤某的茶树烧毁,被周宁县法院以失火罪判处缓刑1年并赔偿汤某经济损失10000元。双方约定,赔偿款于2012年10月交付。不料到了当年11月,陈某依然未偿还。汤某情急之下,来到咸村司法所,扬言要报复陈某。面对情绪失控的汤某,司法所相关人员耐心安抚。
原来,陈某并不是故意躲债,而是凑巧手机欠费停机,导致了一场误会。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便找来两名当事人当面说清情况。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每月分期偿还2000元给汤某,分5个月还完。今年1月底,陈某将8000元余款一次性全部还清。
债务纠纷解决了,但陈某由于首次创业失败,情绪很低落。咸村司法所了解到陈某想再次创业后,便鼓励陈某重拾信心,积极帮助他寻找商机,并多方联系农业养殖专家,为其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陈某终于东山再起。
据了解,目前周宁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255名,除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外,社矫人员就业率达100%。为了让社矫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该县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方法,采取建立“曙光就业基地”、开展就业培训班等方式,促进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和再创业。(许孙月 周天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