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发布时间:2013-02-03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决定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要求各地于2月4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发放范围及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2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革命五老”人员每人360元。全省(不含厦门)发放对象共计约117.71万人,发放生活补贴约28360万元。
  根据规定,各地要严格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快资金发放进度,严格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发放。认真审核补贴对象,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潘园园  林晓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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