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27家大型商贸企业承诺价格自律

发布时间:2013-01-18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17日,新华都、沃尔玛、蔬菜批发市场等27家在榕大型商贸企业共同签订价格行为自律承诺书。
  承诺书说,严格稳价控价,保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不乱涨价或变相涨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依法履行标价义务;不虚构原价,不虚假打折,不虚高标价,不虚假降价;不虚构促销理由,如实、准确、完整保存价格记录,接受监督检查;不串通涨价,不协同定价,不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商品;不违反公平、自愿原则,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自愿接受同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守价格诚信,并承担价格违法违规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天,物价部门针对《福建省零售商促销行为若干规定》、《反价格垄断规定》的主要内容等,向企业作了详细的说明提醒。18日起,物价部门将组织人员对福州各大商场、超市进行明察暗访,严惩整治违反价格规定的商家。(谢贤伟  刘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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