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新农合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3-01-15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昨日从南平市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南平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规定,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市新农合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报销病种从原有的2大类增加到8大类,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报销病种在原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基础上,新增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六种重大疾病。”市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对这8类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疗程以及愈后情况进行调查,新方案中还对每个病种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控制。比如乳腺癌,在三级定点医院的治疗费用定额为1.5万元;肺结核全程规范化治疗费定额为1.8万元等等。
  符合这8大类重大疾病的参合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符合医疗救助的参合患者还需到民政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批同意后,再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治疗协议,出院时即可在就诊医院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即时结报。此外,报销比例也提高至实际定额标准的70%。如果属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自付比例中的三分之二还可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实施方案中,还对于具备8类重大疾病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作出了管理规定。如明确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拒收、推诿此类病人;在治疗过程当中不能随意地减少治疗方案中包含的诊疗项目和服务内容等等。 (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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