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不仅“住得进”,也“退得出”。我市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退出制度,实施住房保障动态管理,确保保障房资源能够高效、合理地流转使用。
据市住建局统计,截至2012年底,市区廉租住房累计退出管理295户,其中停止租赁补贴254户,实物配租退出41户。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主要通过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来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良好的退出机制,能扩大这项民生工程的惠及面。
我市对廉租住房保障每年复审一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每3年复审一次,住建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进行复核,对已保障家庭享受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施退出管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举报、网站留言、不定期入户走访等方式,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出售、出租、转租、转借、闲置、改变用途的,收回住房。对弄虚作假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先收回住房,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住房保障的资格,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已申购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通过房产交易系统,冻结其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再次交易其他房产的权限。
2012年我市已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9587套,在持续推进保障房建设中,今后将探索建立被保障家庭征信体系,将依法、依规使用保障房的行为与其他社会保障、社会福利、银行贷款等申请挂钩。将被保障人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记入征信档案,确保保障房“住得进”、“退得出”。(苏诗苗 陈昌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