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提高

发布时间:2013-01-09 14:35:00来源:民生资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2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7元,近期将全部发放完毕。
  据介绍,今后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保补贴标准,都将按照省级统筹范围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当年月最低养老保险缴费额的30%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标准按照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标准的50%执行。目前,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保补贴标准都按照省级统筹范围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当年月最低养老保险缴费额的25%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标准按照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标准的50%执行。我市的补贴标准高于全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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