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省法院获悉,我省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金额在11697元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原告可口头起诉,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以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在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人民法院普遍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下,小额诉讼程序以其快捷、简便的程序设计,满足了当事人以较低的诉讼成本快捷解决纠纷的需求。
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前,我省福州、厦门等地部分基层法院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开展小额诉讼试点单位,为此项制度在全国推广提供了实践基础与样本。(张静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