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家电下乡政策明年1月31日到期

发布时间:2012-12-28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27日从省经贸委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将于2013年1月31日结束。
  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说,2月1日零时起,农户购买原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同时,各销售网点必须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志等,不得再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宣传。
  3月10日零时起,中标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已备案销售网点在全国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全部停止。销售网点应在3月9日前将农户购买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
  5月1日零时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关闭。实行网点直补前已购买但未申领补贴的农户务必于2013年4月30日前到原购买网点或户口所在地申报补贴,逾期不予办理。各销售网点也应尽快到当地财政部门申报补贴,最迟不得超过4月30日。(谢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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