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志愿者入驻法院主动提供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12-12-22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时间地点:
12月19日,福州仓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背景:
因经济拮据、文化水平不高等原因,困难群众维权打官司不容易,这是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如何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今年7月30日以来,福州市两级法院与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法律援助联络点试点工作,在福州市法院及五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院援助联络点。由律师志愿者驻点,定期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受理法援申请等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无缝对接,走出一条为困难群众维权的新路。
  
历程·心声:
19日9时许,记者步入仓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现中心里新增了一个窗口。窗口里,志愿者洪律师正专心致志地看材料。
  10分钟后,3名衣着俭朴的妇女走了进来,直奔洪律师所在窗口,其中一人焦急地问道:“谁能帮我们讨回工资?我们要打官司!”
  这名妇女名叫张某花,来自四川,2010年至今年6月,在福州某公司针织车间打工。今年6月,公司突然无故辞退了张某花等几名工人,她们多次向公司讨薪未果,无奈之下,张某花和工友们向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拖欠的工资以及加班费。然而,张某花等人的诉求没能得到支持。
  张某花想到了打官司这条路,可该找谁帮忙打官司?手头拮据拿什么来打官司?这些,让她们犯了难。
  苦恼之际,有人告诉她们:福州市两级法院有驻点的法律援助人员,可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张某花和工友们来到了仓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一旁的工作人员笑着插话:“你们找对人了,这位洪律师就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外来工讨薪的事,可以找他帮忙。”
  洪律师一边细致地询问,一边详细记录。“情况我已经了解,我会尽力帮助你们,回家等消息吧。”张某花半信半疑:“打官司要写诉状,我们不会写,怎么办?”洪律师笑着说:“放心吧,这些程序上的事就交给我,不用操心。”
  7月30日以来,这样的场景在福州两级法院经常可见。如何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进一步前移,使困难群众能够更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经过摸索,法援律师入驻法院的举措应运而生。
  每周一上午和周三上午,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16名法律援助律师分成6组,入驻福州市法院及五城区法院的立案大厅,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他们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指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由驻点律师通知法律援助中心联络员直接受理。同时,法援律师还将对接法院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配合法律援助中心完成与法院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参与符合法援条件案件的人民调解。
  截至目前,各法律援助联络点已办理法援申请案件162件,涉案金额达830多万元,为500多人次的来访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咨询解答、指导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这个举措,提升了福州市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管理创新水平。作为律师,我们很愿意参与其中,为困难群众维权尽一份力。”洪律师表示。
  “希望通过这样的举措,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让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深入到解决矛盾和纠纷的一线,使贫弱群体在诉讼活动中不出法院大门就可及时获知相关事宜,最大程度减轻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福州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吴慧华说。
  
记者体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福州推行法援律师入驻法院的举措,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从法律上维护群众利益。与仅仅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或宣传手册相比,“人”的进驻,更能拉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无论是法援律师的耐心解答和真情帮助,抑或是后期法官的公正审判,由过去的“被动服务”到如今第一时间向困难群众施以援手的“主动服务”的转变,在减轻群众诉讼负担的同时,也愉悦着法律工作者们的身心。
  采访中,那3名受援妇女满意而归的笑脸,令记者难忘。(包骞 邱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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