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四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发布时间:2012-11-28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幸福工程·救助患病贫困母亲’这一活动使我们一家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11月23日,正在柘荣县医院为母亲办理出院手续的城郊乡坑里村村民林莲妹满怀感激地说。
  林莲妹的父亲五年前因病去世,家里仅母亲一人种地供两姐妹读书。8月初,林莲妹的母亲陶月眉被查出脑动脉血管瘤,昂贵的医疗费使这个本已贫困的家庭顿时陷入了绝境。该县民政部门在了解情况后,将陶月眉列入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并在8月15日举行的“幸福工程·救助患病贫困母亲”活动现场为其发放救助金1万元。这样的救助活动只是该县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柘荣县在确保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目标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支撑,以五保供养、困难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将政策落实到最困难、最需要、最期盼的困难群众上,尽力做到“病有所医”、“贫有所济”、“难有所助”、“寡有所养”,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病有所医”上,该县立足“大病靠统筹”原则,出台对困难群众由政府资助的“大病保障”与“大病保险”政策,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众实行报销补偿起付线“零门槛”、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逐步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扩大医疗救助范围,3年来,共为困难群众缴纳参合资金99.15万元,受理城乡医疗救助167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81.42万元,为994名重残对象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金70.83万元。
  在“贫有所济”上,该县通过全面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规范救助对象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每年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认定,坚决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2012年实现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47户976人,农村低保对象2966户5736人(含五保户1127人),1至9月份已发放保障金698.85万元。
  在“难有所助”上,实施造福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点群众搬迁转移工作,目前,该县共完成整村搬迁13个,转移安置地质灾害点的群众621户2657名;对特困及因病致残群众实施“发展式”救助,通过加大就业培训、培育福利企业等方式,集中安置困难群众就业共685人次;积极落实“四免一补”、“国家助学金”制度,不断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今年,共发放各类助学金(含助学贷款)500多万元,惠及全县1万多名各级学生。
  在“寡有所养”上,该县通过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加大县、乡配套资金,目前该县五保供养标准已提高到250元,累计投入资金1200万元,共建设完成“农村五保幸福园”15个,乡镇敬老院7所,村级敬老院或集中供养点5个,解决了200户农村五保对象的安居问题。 (郑德冬 潘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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