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2-11-13 07:40:00来源:民生资讯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省享受革命“五老”生活定补人员在现行生活定补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调整后我省革命“五老”生活定补标准为54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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