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零时起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涨至3元

发布时间:2012-09-20 10:13:00来源:民生资讯








  油价涨了,不仅“有车族”加油得多掏腰包,“打的费”也跟着水涨船高——厦门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明日起将涨至3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的。
  据悉,油费大幅上涨,出租车运营的燃油成本大幅增加,对出租车司机收入影响较大。厦门市于今年3月出台了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当成品油代表品93号汽油价格达到或超过规定价格并持续到规定时间时,由厦门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申请,经厦门市物价局核准后,可加收燃油附加费。
  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浮动的具体调整条件为: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6.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
  9月11日起,厦门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上调至7.59/升,按照相应规定,厦门市出租汽车的燃油附加费将从汽油调价10日后,也就是9月21日起调整为每车次3元。
  如果成品油的价格下降,加收的燃油附加费将随之变动: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中规定,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价格标准以下并持续10天以上时,物价局将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沈彦彦  龚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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