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
新闻
福建财经
权威解读
清新福建
品牌秀
商会
商会观察
商会品鉴
商会大爱
闽商精英
学院
独家策划
每日精选
名企实战
案例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莆田市“五保”对象提高月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12-09-17 01:52:00
来源:民生资讯
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让“五保”对象从传统的温饱型向“吃讲营养、穿讲质量、住讲环境、医讲保健”的“四讲”小康型转变,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五保”月供养标准全面调整提高。
据介绍,调整后的月供标准为: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北岸管委会的农村“五保”对象不低于320元,比原来提高140元;仙游县的农村“五保”对象不低于280元,比原来提高120元。至目前,全市已有6794个“五保”对象获益。
福建财经
查看更多
2025-06-23 08:58:00
极限运动何以圈粉年轻人?
2025-06-23 08:56:00
山区老人悦享夕阳红
2025-06-23 08:54:00
为岁月留影 为孝道添彩
2025-06-23 08:50:00
冠豸书香润城乡
2025-06-23 08:29:00
日常可穿?体考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