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监督议题建议

发布时间:2012-08-29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地方立法规划(计划),增强立法的前瞻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即日起至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2017年立法规划和2013年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写信、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附上建议人和联系方式。提交建议的通信地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福州市五四路25号);邮编:350001;传真:87500017;电话:0591-88522389;电子邮箱:rdfgwbgs@sina.com。
  为进一步增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即日起至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监督工作议题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围绕贯彻落实“两规划一方案”和“十二五”规划,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监督议题建议(包括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提交建议的通信地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福州市五四路25号);邮编:350001;传真:0591—87537366;电话:0591—87519096;电子邮箱:fjrdbgtmsc@163.com。(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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