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建立省、市、县三级艾滋病医疗卫生机构救治体系,各级定点医院负责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抗病毒治疗政策和减免费用规定,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艾滋病抗病毒的治疗任务主要由定点医院承担。今年9月底前,各设区市要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内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
根据方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合并机会感染、有伴发疾病或者合并症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为主,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为辅。
各级医疗机构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筛查阳性的样品要及时按有关规定送辖区内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确证,收集相关信息,对确证阳性者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不得因就诊者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推诿或拒绝治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将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本地区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工作中。
据悉,我省目前共设立16个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门诊,为患者提供及时、就近的治疗服务,截至去年底,已累计为1203个病人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目前,通过规范治疗,绝大部分病人在治疗6个月后恢复了生活自理能力,部分病人重返工作岗位。(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