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 厦大将推行学长制

发布时间:2012-08-19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9月起,厦大将推行学长制教学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该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拓展勤工助学途径。
  学长制就是聘任思想品行端正、成绩优秀、有一定社会阅历的研究生,学校在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中专门为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由其承担辅助性教学工作。聘任坚持专业对口、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职责包括协助任课教师进行课程建设,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试卷,或协助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或实习。
  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所承担的工作量,原则上每周不超过4小时。不得担任同年级或高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助理。聘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要组织对教学助理的考核。考评参照《厦门大学教学助理岗位考核表》规定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学生测评纳入研究生院教学质量测评系统。用人单位领导综合任课教师的考评结果和学生的测评分数,确定教学助理的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归入学籍档案。教学助理在受聘期间享受学校提供的报酬待遇。(钟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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