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粮比价不在绿色区域 福建将适时采取调控措施

发布时间:2012-08-18 09:44: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17日获悉,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福建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当国家猪粮比价不在6:1~8.5:1 之间时,福建省将适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细则》称,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我省将猪粮比价(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确定的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正常水平在-5%~5%之间,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根据《细则》,我省将猪粮比价6:1和8.5:1 作为预警点,具体分为五个区域,即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6:1~8.5:1 之间;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8.5:1~ 9:1 或6:1~5.5:1之间;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9:1~9.5:1 或5.5:1~5:1 之间;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上涨或重度下跌),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5:1;其他情况,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
  当国家公布的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黄色区域、蓝色区域时,我省将分别启动二级、三级响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内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工作,并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省级生猪活体或冻猪肉储备,地方政府也要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地方生猪活体或冻猪肉储备, 防止价格过快上涨或过快下跌。
  此外,当国家公布的猪粮比价处于红色区域时,我省将启动一级响应。除了要继续增加生猪活体或冻猪肉储备规模,还要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猪肉深加工规模。(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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