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

发布时间:2012-08-16 09:38:00来源:民生资讯









1日,在公办民营的永安市国德老年公寓,护理人员将餐车推到老人房间门前,分送午餐。 周明太 摄
提高农村老年医疗保障
  日前,福清上迳乡村民林家礼在女儿的搀扶下,来到县医院城乡居民医保结算中心,领取医保报销费。半个月前因病住到县医院之后,家人先后往医院交了8000多块钱,老人心疼,一直念叨着花大钱了。可结算人员核算之后,退给他6092元,捧着这笔钱,林家礼疑惑:生这么大一场病,才花2000多元啊!
  随着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我省农村老年医疗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04年在3个县(区)开始试点,到2007年全省有农业人口的80个县(市、区、管委会)全部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参合人数从2006年983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404万人,参合率从2006年的86%,提高到2010年的98.17%,超额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目标。筹资水平从2006年人均为60元,提高到2010年的150元。2011年则有12个县(市、区)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250~280元,其他县(市、区)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230元,参合率达到99.28%。扩大了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提高农村老年医疗保障能力。
解决居民养老保障问题
  “终于拿到养老金了,”陈大爷高兴地说,“以前很羡慕别人有养老金,现在自己也有了,心里踏实多了。”
  为填补制度空白,解决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障问题,去年10月1日,全省46个县(市、区)同时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达60%。
  截至2011年底,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15.90万人,其中享受退休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达到97.32万人,去年征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81.40亿元,发放养老金160.55亿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9.03万人,其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数达到20.89万人,去年征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76.58亿元,发放养老金69.90亿元;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1239.34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314.88万人,累计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5.93亿元,累计发放养老金19.12亿元。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省各部门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加快推进我省老龄事业发展。
  2006-2011年,省发改委累计争取国家资金和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19.24亿元,用于支持全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级卫生监督所等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全省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达3.46床,比2005年提高1.05床。
  2009-2011年全省共争取国家资金和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共15.27亿元,用于文化、民政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改善了与老年人利益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条件,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地根据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实际,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和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占有率作为社会事业发展重要内容,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等措施,努力实现每个市县有一个社会福利中心及老年护理院,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争取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林智岚 陈榕宇/文 周明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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