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今年非全日制中职教育招生5640人 即日起报名

发布时间:2012-08-13 09:40:00来源:民生资讯








  12日,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福州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中职教育招生5640人,其中初中后专业招生计划4520人,高中后专业招生计划1120人。即日起,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均可前往各招生学校报名。
  
初中后专业一年级学费全免
  据悉,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中职教育面向全社会,包括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参加非全日制教育。即日起,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交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由招生学校于10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非全日制教育新生录取手续。其中,初中后的专业一年级学费全免。但非全日制教育学生不享受150元/月的生活补助。
  初中毕业学历及同等学力录取的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学习时间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安排,原则上为3年~6年,最短不少于2年;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同等学力录取的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年~3年。
  据悉,非全日制教育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已取得国家级资格证书可免考
  学生就读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相关专业课程可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对学生在参加国际、全国、全省、省级或地市级各种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等竞赛中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奖励,酌情奖励一定学分;对学生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为企业带来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学校应与用人单位一起根据实际情况奖励一定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有效学分的累计奖励学分上限为20分。
  学校采用学期(学年)课程成绩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或申请重修。从其他学校或专业转入的学生,以及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的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承认其相应的学习经历、减少顶岗实习时间或免除顶岗实习,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相应专业全日制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累积达到相应专业全日制教育规定的学分,由学校审核后,报属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内芯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和实际学习年限。(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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