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计划用8年时间开展房屋征收政策城乡一体化工作
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该局近日出台农村房屋征收与产权置换实施办法,计划自今年起,用8年时间开展房屋征收政策城乡一体化工作,以实现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按市场价进行,农村安置房与国有土地上的安置房享有同等权益,实现安置房依法抵押或转让。
据介绍,今年起,我市将在土地征收及旧村改造房屋征收中,分步实施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具体建设任务包括在2015年前完成近郊区及城乡结合部的旧村改造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旧村改造。
在实现农村向中心城镇转移过程中,以旧村改造为突破口,以中心村为聚集点,建设功能配套、景观优美、祥和安康的农村美丽家园。同时,将由乡镇统一规划在中心村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鼓励农民到中心村购房或置换房屋,实现农村向中心镇、村、城区转移。
在完善农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方面,今后,我市将对在法定宅基地面积指标内的住宅面积依法予以确认补偿安置。在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价格上,我市要求引入房地产中介评估机构,按市场评估价予以合理补偿。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原则上实行“拆一还一”的安置办法,并参照租金标准予以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安置房建设采取住宅小区与高层小区相结合的安置模式。
另外,我市还将建立健全安置房正常流转关系,允许农民以安置房设定抵押进行融资或转让,有效盘活安置房资产,实现物尽其用。 (朱玉清 卓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