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2-07-29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教育管理的通知》。
  根据通知,非全日制教育新生统一使用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注册时学生学习形式选择“灵活学制”,单独编订非全日制教育新生名册,严禁将非全日制教育学生注册为全日制教育学生。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为11月20日。
  通知要求,非全日制教育的专业设置要对接区域产业、地方支柱产业,积极开设面向新农村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但不得开设国家控制的教育类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公安司法类的保安专业,开设医药卫生类相关专业的,需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非全日制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制度,按初中毕业学历及同等学力录取的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6年,最短不少于2年;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同等学力录取的,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3年。学生就读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关专业课程可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对学生在参加各种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等竞赛中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奖励,应酌情奖励一定学分;对学生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为企业带来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学校应与用人单位一起根据实际情况奖励一定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有效学分的累计奖励学分上限为20分。(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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