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信贷助学,不落下一个贫困学子

发布时间:2012-07-21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18日下午,家住范坑乡上坪湖坪村的杨翠平,来到福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去年考上大学的她,因为家境困难,想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正有序地审核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表。
  杨翠平告诉记者,她家的收入主要靠父母务农,可父亲常年生病,母亲又摔伤不能干重活,家庭生活极困难。去年,上大学的学费都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她打算贷款6000元,这样本学年的费用就有了着落。
  像杨翠平这样,通过助学贷款圆梦大学的学生为数不少。截至18日,福安市已办理续贷910人,新贷41人,贷款总额达570.6万元。
  据介绍,自2009年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三年来,福安办理的学生数及贷款金额均位居全省第一。
  2009年,国家出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当年5月,福安市就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安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开辟一条助学绿色通道。
  当年,福安市高考考生5300多人,75%以上达大专线。由于福安地处老区,贫困家庭偏多,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不少。为让这项民心工程家喻户晓,惠及更多贫困家庭,福安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各校广泛宣传政策,并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各校及时把摸底情况上报资助中心,作为当年所需贷款数额的有力依据。同时,管理中心还召开各学校负责老师的培训会议,明确实际工作内容、操作程序以及注意事项,并向学生和家长印发告知书,告知贷款所具备的条件和要注意的事项。
  作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放贷方,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各农信社,及时组织人员对申请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落实,积极地为学生办理贷款。
  为了不耽误一位大学生第二天赴校报到,晓阳镇农信社信贷员,下午6点多从距离50多公里的农村赶到市联社为他办理了助学贷款——这是福安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的第一单。
  在助贷工作刚开始的两个多月里,管理中心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作人员,经常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共放助学贷款452笔,放款金额达262.754万元,贷款人数及金额均居全省第一,452名贫困生顺利入学。
  家住阳头街道兴业中路的林芝,是福安一中高三毕业生。当年,她以611分的优异成绩,被厦门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录取。可因为给10多年前罹患癌症去世的父亲治病,相依为命的母女负债累累,家庭唯一的收入来自母亲打点零工。当林芝为学费和生活费愁苦不已时,阳头信用社及时给予贷款授信2.4万元,帮助她步入了大学之门。
  为了让每个贫困学子都上得起大学,福安市不断完善助学贷款操作管理,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学生贷款。
  从2010年起,福安市农村信用社23个营业网点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学生到户籍地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信用社网点就可办理助学贷款业务。农信社还开通了网上审批渠道,后来,又开设了学生资助资金专户,学生助学金由银行卡统一发放,一步到位。
  为做好今年的贷款工作,中心早在3月就开始准备,先后在相关媒体和学校的公示栏公示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摸底调查需要贷款的人数,及时与农信社沟通本年度贷款人数和总金额等。根据调查摸底,今年该市将有3600多名贫困生需要生源地助学贷款,农信社计划放款2300万元,比去年增加近1000万元。
  福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林茂金告诉记者,7月2日,福安市已在全省率先开始办理2012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错开新生贷款与在校生续贷的时间。通过7月份主要办理续贷,8、9月份办新贷的办法,进一步提高效率,保证不落下一个贫困学子。(黄少鹤 王旺声 王良金)
政策回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09年,省教育厅在宁德、莆田等市所属的24个县区及包括省属高校在内的49所院校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
  2010年,我省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工作日时间均可到全省所有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和户籍地的农信社(厦门市生源由厦门所辖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和农业银行办理)网点办理。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未获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一人不能同时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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