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渐成投诉热点

发布时间:2012-07-19 10:28:00来源:民生资讯









  作为消费者,我们经常在餐饮店、KTV娱乐场所看到“最低消费××元”等字样。其实这些都属于强制消费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来自连江县工商局的信息显示,当前强制消费已成为消费者的投诉热点。
吃饭要交包厢费
  2011年8月15日中午,连江的魏先生到城关某酒楼吃饭,要了一间包厢。当天,魏先生菜金酒水消费共计470元。结账时,服务员告知魏先生,酒楼包厢最低消费额为500元,未达到最低消费额时,要加收50元的包厢费。对此,魏先生认为,他在酒楼消费时,服务员没有提前告知包厢有最低消费,酒楼加收包厢费的规定不合理。而酒楼老板坚持称,这是餐饮业的“行规”。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证实,由于在魏先生吃饭之前,商家未对最低消费或包厢费进行明示或告知,因此魏先生有权拒绝支付包厢费,经协调,酒楼退还了包厢费。
  
【评析】
对于最低消费或包厢费,目前相关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商家在顾客消费前进行明确提示或告知,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商家未对最低消费或包厢费进行明示或告知,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包厢费。若商家强制收取最低消费费用或包厢费时,消费者可以现场投诉至工商部门。
“免费美容”是诱饵
  2011年9月24日,孙小姐花钱在连江某美容店办了一张美容卡,美容店声称前两次消费可以免费试用店里的几款高档美容产品。第二天,孙小姐来到该美容店进行面部护理,服务小妹建议其试用一款面部排毒化妆品,孙小姐以为是免费使用,便答应了。护理结束后,孙小姐到收银台结算,一刷卡发现被扣了535元。工作人员辩解说,前两次护理费是免费的,但试用的化妆品要收费,因为试用后的化妆品开盖后,就不能再卖给其他顾客。孙小姐认为美容店在欺骗顾客,便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人员经过调查,认为该美容店的确存在利用“文字游戏”欺骗顾客,并强制顾客购买化妆品的行为。经调解,美容店退还孙小姐535元。同时,该美容店被工商人员立案查处。
  
【评析】
一些美容店常派人在街上散发广告、口头宣传,以免费洁面、护肤、测试为诱饵,将一些消费者骗进美容店(院),然后要求购买化妆品或办理美容卡,遭到拒绝后,便以收服务费、床位费为借口,阻止消费者离开,甚至还会动用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唱歌要收“公主费”
  2011年11月19日晚,连江的张先生请几个朋友到某KTV唱歌,包厢费是每小时78元,当晚唱了4个小时,另外点了300元左右的酒水。当晚,有一个女服务生在包厢里帮助张先生及其朋友点歌、倒酒水。张先生买单时发现,在635元的包厢费、酒水费用以外,另外还要收取100元的“公主费”(即女服务生为其提供点歌、倒酒服务的费用)。
  张先生觉得经营者既然已经收取了包厢费用,理所当然应为其提供点歌、开酒等服务,不得再另外收取相关费用,KTV强制收取“公主费”,就属于强制消费行为,而且在点包厢时,经营者也没有跟自己提前说明。由于当时朋友在场,碍于情面,张先生不情愿地多付了100元。第二天,气愤的张先生向工商部门举报。由于张先生无法提供消费发票等相关凭证,证据不足,工商部门无法对该KTV进行查处。
  
【评析】
近年来,KTV普遍形成了为客人提供点歌、开酒、打扫包厢卫生等服务、强制收取100-200元不等的“公主费”的潜规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KTV等娱乐场所,应向消费者明示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并应向消费者出具发票,不得强制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用。
(李太容 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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