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新规加强公车监管

发布时间:2012-07-17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本月起,厦门集美区出台新规加强公车监管: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编制管理,将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由集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主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根据规定,公务用车须统一悬挂机关标志卡片,便于社会监督;公务车坚持回场停放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的,须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存停靠,并报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应封存停驶;各单位还应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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