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不守社区矫正规定取消缓刑收监执行

发布时间:2012-07-18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近日,龙岩市新罗区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因不遵守社区矫正监管的有关规定,法院对其撤销宣告缓刑1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赵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6个月。据悉,这是龙岩市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首例因社区矫正对象不服从监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
  赵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今年1月9日被新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决生效后,赵某未按社区矫正告知书的要求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超过1个月。今年6月25日,赵其又因吸毒被新罗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鉴于赵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连续2次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新罗区司法局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书面建议法院撤销对其的缓刑判决。(黄廷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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