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泉州市鲤城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示范城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积极行动,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示范城区要积极行动,对本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队伍、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找准当前影响和阻碍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对工作中不符合《实施意见》精神的做法,及时加以纠正。当前,应重点解决好以下突出问题:一要着力落实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统筹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和工作经费,其财政性生活补贴由各市、县(区)政府统筹解决,确保纳入财政预算,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事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措施,出台实施意见,确保2012年12月底前落实到位;未纳入今年财政预算的地方,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今年年底前先行制定出台具体政策,从2013年起纳入财政预算。
二要着力推进社区工作站建设。2012年年底前,各示范城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政策支持等,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13年,福州、厦门、泉州市要在总结示范城区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
三要着力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结合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社区干部队伍。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从2012年秋季公务员招考开始,新录用到示范城区区直机关公务员应到社区锻炼1年以上。制定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方案,多渠道开展理论培训、岗位培训、学历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切实关心社区干部成长进步,注重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应将社区工作经历作为优先条件。积极把优秀社区工作者培养发展为党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
四要着力加强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按照每百户拥有的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将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和政府财政预算,进一步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采取财政补贴、对口援建、以奖代补、资产划拨等多种措施,切实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问题。管辖区域较大、服务对象较多的社区,可提高用房标准。五要着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围绕“提升水平、扩大应用”的目标要求,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资源共享为依托、构建公共平台为手段,不断提高社区信息化建设水平。改善社区居民委员会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系统自动化。注重社区网站信息的更新,每个社区网站每月的信息更新要不少于10条,社区管理的基本数据录入率和更新及时率要达到100%。按照“4+N”模式,完善社区信息化平台的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信息化应用水平。“4”是指:全面推广普及社区光纤宽带入户、社区数据库管理系统、社区网站、社区一号通服务热线4个平台项目;在此基础上,结合社区实际,拓展“N个”服务项目,如社区电子商务、社区平安联防、电子图书室、全球眼监控、老人儿童关爱手机、社区翼机通考勤系统等,为社区和居民群众带来更多的便利。
《通知》强调,各示范城区和广大社区工作者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议事日程,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引导,搞好协调服务。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以部门领导为核心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机制,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整体合力。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经费投入、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社区工作站建设等政策性强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专项配套政策,切实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要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示范城区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