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气温超40℃停止室外作业

发布时间:2012-07-06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省总工会5日下发《关于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根据《通知》和《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企业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县以上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和企业工会开展“清凉一夏”防暑降温慰问活动的检查指导。(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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