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士将下调燃油附加费

发布时间:2012-07-07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6日从福州市政府获悉,鉴于国内成品油价格连续下降,自7月17日起,福州市将下调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恢复到4月15日前的收费标准,即在计价器外另行收取每趟次2元燃油附加费,起步价3公里8元、超出起步里程3公里后每公里租价1.5元。
  7月17日至8月10日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按下调的燃油附加费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8月11日起,所有出租车按新标准执行。(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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