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评安全文明驾驶人

发布时间:2012-07-04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为进一步增强职业驾驶人的法制意识,即日起至年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据悉,参选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本记分周期和最近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且无10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近2年内无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近2年内无发生有责任行业服务质量投诉记录。此外,客、货运单位驾驶人累计安全行车达20万公里以上且驾龄在5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专职驾驶人累计安全行车达10万公里以上且驾龄在5年以上。(闵凌欣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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