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制定出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资格考试收费行为,统一了各类资格考试收费政策。
考试收费包括考试费和考务费。《办法》要求凡福建省内各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组织面向社会或本系统的各类资格考试,其理论考试费标准每人每科最高不得超过50元。考试时间超过180分钟的,可相应提高收费标准,但提高幅度不得超过30%;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科目考试,需配备(租赁)精密仪器、专业设备、大型场地、需要消耗相关材料或需聘请专业面试考官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制定收费标准。考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办法》指出,资格考试实行考培分离,培训不与考试挂钩;资格考试收费,统一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办法》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胡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