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赵女士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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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去世后,嫂子带着侄女一直在福州生活。目前,母女俩租住在鼓楼区安泰街道。但户籍还在老家三明。嫂子现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上班,已办理了暂住证。到7月份,我侄女就满7周岁了,9月份就可读小学。我想了解一下,像我侄女这种情况,是以外来工子女的身份在福州就读,还是以借读的名义在福州就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记者反馈:
福州市教育局答复说,小孩的户籍不在福州市,这种情况属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目前我省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专门制定了相关政策。首先,这类适龄儿童可像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一样享受同等教育,不用再像以前要缴纳赞助费或借读费。但是,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适龄儿童报名要具备“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是自主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及以上在福州的暂住证。赵女士只要携带以上“三证”,于6月16日-30日到暂住证所在地的划片小学申请学位即可。请注意,若错过这个时间段,孩子就有可能无法在本年度入学。(魏桂莲 蔡清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