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从省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三明)汇报会上获悉,2011年,我市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6%,比省定目标低1.8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2.74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14.4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1.29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17.5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41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15.66%;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1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13.46%;新增农村劳动职业技能培训4.3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23.93%。
我市坚持把发展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把促进就业工作纳入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在产业引导上,注重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协调发展,积极发展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企业,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增加就业岗位,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建立市、县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我市省级以上补助投资项目合计463项、补助投资资金6.25亿元,其中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186项、912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77项、中央预算内投资5.3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带动和促进就业。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惠民政策,凸显政策效应。2011年全市筹集再就业资金1.79亿元,比增79.82%;全市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24亿元。实行就业补助和就业援助,出台优惠政策,强化技能培训,有效扶持就业困难对象4084人实现再就业。全市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达12.27万人次,安排2223万元用于职业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
市、县两级结合打好“五大战役”工作,把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作为“民生战役”的重点工作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推动,将创业服务延伸到乡村、社区,形成四级创业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6亿元,位居全省九设区市前列和全国90个争创创业型城市的第17位。强化环境优化,新建立创业孵化园区14个,入孵企业达563家。
2011年我市用工形势趋于稳定,全市人力资源供求倍率为1.22∶1,企业用工呈现正常动态需求。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海西招聘行动”等专项活动,破解企业“招工难”与求职人员“就业难”的矛盾。共组织各类招聘会93场次,达成就业意向近2万人。建立与贵州、云南两省的劳务对接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全市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我市就业联席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培训就业工作。市民政局推荐就业退役士兵500多名,全市福利企业安置职工总数达3311人,其中残疾人1309人。市残联安置残疾人就业1219人,投入培训经费500多万元,为3520名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市司法系统安置帮教工作对象7440人,建立基地20个。团市委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52个,组织青年1305人见习,全部实现就业。市妇联组织425名妇女参加创业培训。地税系统共为符合就业税收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减免各项税款142.13万元。建设部门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729套,竣工1588套,完成配租1092套,主要用于企业务工人员租赁。(巫瑞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