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年底前,我省将率先对福州、厦门两个被列入国家试点的城市开展PM2.5监测,12月底前正式发布监测数据,并实施新标准。到2013年底前,泉州、漳州两地开展PM2.5监测并实施新标准;到2014年底前,我省9个设区市全部开展PM2.5监测,并于2015年全部实施新标准;2015年起全省各市县将全面开展PM2.5监测,2016年全面实施新标准。
关于PM2.5监测点位选址问题,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许碧瑞表示,将全部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论证。据了解,目前福州已经建成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监测子站,其中5个已经开始监测PM2.5,分别位于紫阳、五四北、福州大学、福建师大、马尾快安。
此外,为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我省去年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目前,福州、厦门、泉州已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今年上半年,其余6个设区市也都开始核发环保标志。(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