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理性面对儿童消费促销

发布时间:2012-05-31 07:49:00来源:民生资讯








  “六一”节临近,市场上涉及儿童消费的促销活动频频,投诉同比也有所增加。对此,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发布第3号消费提示,提醒家长理性面对商场促销,加强消费维权意识。
  本次消费提示分别针对玩具、食品、游乐等方面,具体提示内容如下:
  买儿童食品,色泽过于鲜艳别选购。市场上“花花绿绿”的小食品对儿童的吸引力较大,而色泽鲜艳的食品存在超标使用着色剂、乳化剂及防腐剂等添加剂的风险,儿童食用后可能导致过多摄入合成色素,影响健康。
  不要购买街头巷尾的外观诱人的“三无”食品;对儿童喜爱的肉制品、乳制品、膨化食品等食品,要认准QS标志;针对儿童喜爱的糖果,尽可能选择天然糖和天然植物色素的糖果食用。
  选购儿童玩具,要认准3C标志。一个合格的儿童玩具,外包装上不但要有3C认证标志,还要标明生产厂商的信息和玩具的使用说明、注意事项,要确认玩具标明的适用年龄与儿童年龄相符。
  除此之外,购买玩具还要注意:刚买回家和经常玩的玩具一样,需要清洗消毒后才能给儿童玩耍;购买毛绒玩具尽量到正规商场,要留意填充物质量安全;涂有油漆的彩色积木、塑料玩具,要查看有无颜色脱落,因为有的喷漆可能含铅;表面坚硬的玩具,有可能划伤儿童手脚,家长应留意陪伴看护;购买带有齿轮、皮带等传动机构的电动玩具时,要观察其中零部件是否遮蔽,以免小孩触及、吸食这些小部件发生危险。
  参加游乐活动前向孩子强调安全意识。多数家长在节日喜欢带孩子到公共游乐场所。游乐场设施的安全性和成人的监督看护非常重要,但这还不够,还要向孩子强调游乐安全守则,陪护时也不可掉以轻心。譬如当小孩在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秋千和其他活动设施上玩耍时,要提醒孩子不能推别人,也不能打闹。在活动玩耍时,特别留意不要让孩子穿带细绳或腰带系绳的衣服,细绳、背包带、项链都可能无意中挂在器械上,导致危险。
  注意保留消费凭证。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为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提供维护儿童自身权益的依据。购买到来源不明、质量可疑的儿童商品,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姚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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