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春潮涌,八闽万象新。繁花似锦的五月,福建民政人时隔五年之后再次齐聚一堂,迎来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的召开。五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一个瞬间。然而,正是在这一个“瞬间”,民政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省民政政策出台最多、投入最大、发展最快、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也是福建民政人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五年。各级民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这是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的五年
民政关乎民生,连接民心。五年来,福建民政人始终秉承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为民之举、惠民之策送到千家万户。
——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低保补助和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了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实行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不断创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省现有城乡低保对象91万人、五保对象9.2万人,医疗救助对象157万人。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政策,已有26.5万名重度残疾人从中受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覆盖全省各市、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9万人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救助、就业援助、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增强了社会救助整体效能。
——救灾减灾能力不断加强。全省上下建立了救灾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了救灾综合协调、应急救援、资金投入、物资保障和社会动员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累计扶助农房灾后重建3.6万户,约9.7万因灾倒(损)房农户得到保险理赔2.1亿元。建成自然灾害避灾点2万个,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县乡村三级避灾网络。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投入使用。
——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组织实施市县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所有孤儿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8549名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肢残助行”、“明天计划”等助残项目惠及5462人。福利彩票累计发行100.2亿元,筹集公益金30.7亿元。9个设区市均成立慈善总会。
这是拥军优属工作扎实推进的五年
拥军优属是福建的光荣传统。五年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组织协调双拥共建工作,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国防建设,切实维护了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力推动了军民融合式发展。
——双拥工作成果巩固提升。先后有19个市(县)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并实现全省设区市连续三届“满堂红”,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份。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制定拥军优属政策文件,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方位加大了支持部队建设力度。
——优抚保障措施不断强化。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省定标准均高于国家标准;各县(市、区)全面实施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年增长率在3%至10%之间。优抚对象享受到城镇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医疗补助、优惠减免等多重保障。从2008年起,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分别由上年度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的20%提高到30%、农民人均收入的70%提高到100%。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安置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接收安置复退军人7.3万人,安置率达98%。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逐年提高。组织3.2万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伤病残退役人员接收率达100%。军队离退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保障有效落实。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这是社会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完善的五年
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推动力量。五年来,福建民政人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成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促进者。
——和谐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形式和内容,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络。全省建成城市社区服务设施6530个,其中综合服务中心站1330个。基本实现城市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全覆盖,2009年以来每年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工作。
——群众自治机制日益健全。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2009年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率达99.9%。提高了对城乡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的财政补助标准。
——社会组织建设规范有序。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组织和基层社会组织,逐步落实政府资助奖励、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等扶持政策。社会组织的门类、布局和功能逐步完善,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1.76万个。16个社会组织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社工人才队伍健康发展。逐步扩大和深化试点工作,从完善社工人才培养机制、拓展社工人才使用平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司法矫正、教育卫生等领域引入了专业化社工服务。全省有1534人获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
这是民政服务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的五年
五年来,福建民政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积极促进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老区扶建力度持续加大。积极争取中央及有关部委对福建老区的政策支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老区建设的倾斜投入。全省22个原中央苏区县、45个老区县分别参照国家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享受到中央及本省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全省8432个老区建制村全部实现通村道路硬化和饮用水安全达标,20户以上的老区自然村基本实现电话、电视、广播全覆盖,极大地改善了老区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全省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医疗保障等待遇相应提高。
——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着重做好部分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审慎稳妥推进乡改镇、镇改街和撤并乡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顺利完成3条省界和192条县界、1700多条乡界联检任务,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稳步实施。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在32个县(市、区)全面铺开,厦门、莆田、福清、石狮成为首批“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
——专项事务管理得到加强。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全省平均火化率升至97.7%,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增至5186个,50%以上县(市、区)实施了惠民殡葬政策。34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与全国联网,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启用。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婚姻登记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民政对台工作取得进展。发挥闽台“五缘”优势,探索推进了民政对台交流合作。利用“海峡论坛”等交流平台,支持闽台社会组织加强联系互动,我省每年组团与台互访的社会组织约510多批次1.6万人次。与台湾有关方面就两岸通婚问题进行了多次交流,对促进两岸婚姻家庭和谐、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举办“闽台地缘关系”征文活动和专题研讨会,在两岸产生了积极反响。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赴台学习考察社会工作,为深化闽台社工领域交流合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潮平岸阔,风正帆扬。展望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机遇难得,“四大格局”、“五大建设”、“六大体系”,一个个激动人心的民生大行动和战略大构想,正激励着广大福建民政人奋勇向前,在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这一新的历史进程中,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继续谱写造福民生、共创和谐的华彩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