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下达2012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发布时间:2012-05-24 09:27:00来源:民生资讯








  全市共有义务兵家属1391户,发放优待金1837.87万元,市财政承担848.55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13426元/户,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11928元/户,另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5000元,专科毕业生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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