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全免

发布时间:2012-05-22 16:29: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日前从厦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中获悉,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厦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将实现学费全免。公办学校学生以及在各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将受益。
  根据通知规定,对在厦门市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学费标准高于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予以免除学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其学费标准低于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办学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方式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通知中还规定,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分两类。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全日制学生,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医药卫生院校医学卫生类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高级技工学校的数控机床加工、模具设计制造与维修、电气工程等高级工、预备技师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其他专业(含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元。而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非全日制学生(含涉农专业),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2010年,厦门市出台《厦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即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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