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行防火监督处长周接待日

发布时间:2012-05-16 07:52:00来源:民生资讯








  日前,省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防火监督处长周接待日制度,通过防火监督处长直接接待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消防安全问题。
  今后,各(设区市)支队防火监督处长每周至少安排1个工作日专门接待来访群众,重点解决以下问题:咨询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抽查等业务;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反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等。 (包骞  林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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