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菜农专设保险 天灾造成种菜损失将获赔

发布时间:2012-05-16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14日,《厦门市蔬菜保险实施方案》出炉,由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共同组织实施的蔬菜保险方案首度亮相。
  这是厦门首次将蔬菜种植纳入农险的范畴。根据方案,在厦门行政区域内,凡生产正常、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的蔬菜种植生产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蔬菜种植大户等,均可作为投保人。保险范围分农业生产设施类和种植30亩以上(含30亩)的蔬菜作物类。方案规定,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因遭受风灾、水灾、旱灾、雹灾、冻灾,造成保险蔬菜损失率达30%(不含30%)以上或保险大棚(温室)设施损毁,由保险人按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保险期限根据蔬菜生长期予以确定,且自蔬菜定植成活后开始生效。
  方案要求,投保人按实际种植的蔬菜面积或大棚面积承保。投保人对符合投保条件的蔬菜作物及大棚应一次性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每亩的保险费50元-400元不等,由投保人自付90%,区财政补贴10%。(林世雄  邓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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