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集中宣判14起醉驾案

发布时间:2012-05-10 08:03:00来源:民生资讯








  9日,平潭法院对薛某某、王某某等14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宣判,14名被告人因醉酒驾驶情节不同,被分别判处拘役1个月至3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去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这一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行为被纳入刑法,平潭政法机关结合“交通综合整治大会战”,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1年来,共查获酒后驾车80人,其中饮酒驾驶29人、醉酒驾驶51人。(王凤山  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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