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建宁县溪口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徐建秀来到姜英娥家,将8.14万元赔偿款送到她手中,至此,这一法律援助案件圆满结案。
去年,姜英娥被一辆小货车撞伤,伤势严重。交管部门认定,小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但在赔偿金额方面,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姜英娥家庭困难,上有年过七旬的公婆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女儿需要抚养,至今还有数万元的欠款未还。
徐建秀知道后,主动帮助姜英娥申请法律援助。设在社区内的法律援助站受理后,徐建秀又帮助姜英娥整理户口信息、住院病历及各种费用票据,并协助律师做好起诉准备工作。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对方同意对姜英娥一次性补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8.14万元。
如今,建宁县在全县所有乡镇及民政、妇联、残联等县直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共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99名,形成了“服务中心—工作站—联络点”3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畅通了服务渠道,使困难群众不出社区、不出村,就能申请法律援助。
“我们不是坐等群众上门,而是利用联络员身在基层这一特点,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建宁县司法局局长黄诚毅说,通过联络员,法律援助实现了常态化,同时建立起了便民利民的长效机制。
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建宁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王华耀 李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