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福州警方于近日抓获15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涉案人员。经进一步审查,7人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主要有三类。
第一,犯罪嫌疑人从网上向上家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加价卖给下家,非法获利。犯罪嫌疑人高某,从2009年10月起,开始通过网络获取他人的电话号码、个人身份等资料信息。其“上家”主要有此次被公安部查获的“小妍蛋蛋店”、“信息联盟”等非法机构。当“下家”提出需求信息后,高某便低价向“上家”购买信息,再高价转卖给“下家”。
第二,犯罪嫌疑人违法开设私人侦探公司,通过非法在网上购得公民个人信息,使用自制或违法购得的侦察器材,进行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私家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0年注册成立福州市凌鹰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主要从事:婚外情调查,查询个人信息、车辆信息、个人房产信息等。当有客户需要调查时,陈某就通过QQ群上的“上家”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跟踪,或在被调查人的车上安装GPS定位仪器,再通过仪器查找该人的落脚点。
第三,违法开设讨债公司,通过非法在网上购得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代他人讨要债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九杰龙商务咨询公司名义进行讨债等违法活动。2011年2月,他在网上接受了龙岩罗某委托,查找欠罗某800多万元的陈某,并谈妥事成之后收取18.7万元酬金。2011年7月3日,李某利用网络资源非法得到欠债人陈某在安徽合肥的信息,即带罗某等多人前往合肥找到陈某,强行将陈某带走。目前,罗某已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据悉,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源头”在于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一些部门和服务机构。这些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为了经济利益非法出售公民个人资料,成为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源头”。
警方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