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稳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扎实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我省城乡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积极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0万人。
二是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继续巩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体制,推动各项养老保险制度统筹衔接。加强政策调研及储备,研究建立与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水平相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三是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实施意见,组织做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到年底新农保参保率达90%以上,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跟踪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情况,摸清底数,重点做好基金测算,深入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职业年金制度实施办法,为推动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前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