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保障全省电力供应,实现迎峰度夏期间不拉闸、不限电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据测算,2012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及最高用电负荷均增长13%,全年用电量超1716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2760万千瓦,6~9月迎峰度夏期间,在正常情况下,我省电力供应基本可以满足省内用电增长的需要。但迎峰度夏期间仍可能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用电增速和来水情况、新增发电能力、局部电网约束、火电企业燃料供应、自然灾害和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影响等。
为此,《方案》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确保在建电力项目如期投运。加快永安电厂8号机组、漳平电厂6号机组、南埔电厂4号机组及相关配套送出工程尽快投运,有效增加全省电力供应能力。
加快负荷密集地区电网建设。确保32项迎峰度夏电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于今年8月前投产。
优化水火气电联合调度。合理安排水电站蓄能,至汛末,省直调电站水库蓄能不低于13亿千瓦时;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热电联产机组发电;充分发挥LNG机组的顶峰发电能力。
强化电煤调运保障。继续实施主力燃煤电厂电煤库存与“三公”电量挂钩考核工作,鼓励企业多储煤、保发电,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煤库存量能满足本企业机组满负荷发电20天以上。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差别电价政策;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发挥电价杠杆作用,鼓励用户负荷移峰填谷。(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