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根据这个我省首个专门用于规范和指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文件,高校将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意见》从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大力促进高校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推进高校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切实保护高校知识产权、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宣传和人才培养、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高校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和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奖励等工作;将知识产权产出和实施情况作为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指标,定期考核公布,将知识产权工作成绩列入职称评聘、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实现了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的项目,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予以奖励和报酬。(记者 李珂 通讯员 徐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