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三年医改任务如期完成

发布时间:2012-04-28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27日从省医改办获悉,经过三年(2009-2011年)努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医改三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看病花钱少了、看病更方便了,是基层百姓尤其是农村居民对我省医改的最大感受。我省牢牢把握医改核心理念,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各级政府实际投入306.5亿元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口,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三年来,我省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高于国家规定的90%的年度目标,基本实现全民医保。截至2011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26.65万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28.82万人,参保率达95%;新农合参合率由2008年的91.60%上升到2011年的99.28%。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即时结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率达92.6%。全省有27个县(市、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全省1000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目录内药品,并纳入基本医疗和新农合的报销范围;60%的建制村卫生所基本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1665个村卫生所实行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基本药物数量和流向实现电子监管和追溯,质量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建立竞争性人事管理制度、激励性收入分配机制和多渠道补偿机制。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85%,乡村医生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进一步提高。85个县(市、区)全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5元,全省财政投入8.6亿元。厦门市公立医院和其他设区市9所基础较好的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38所三级医院开展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诊疗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省出台39项可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各设区市基本建成数据中心平台,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省医改办表示,今年我省将重点在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着力推动全民基本医保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基层医疗机构由强筋健骨转向持续发展、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体系由重硬件转向重服务。(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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