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渔业船舶救助专项补助暂行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2-04-24 17:32:00来源:民生资讯








  4月19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0年第41次常务会议有关海难救助补贴奖励精神,厅党组研究通过了《福建省渔业船舶救助专项补助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的制定出台,对于大力提倡和弘扬水上应急抢险救助英勇行为、褒奖抢险救助先进单位和个人、鼓励广大渔民积极参与抢险救助行动、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
  根据《暂行办法》有关补助标准和条件,2011年度,我省符合渔业船舶抢险救助补助和奖励条件的渔船有153艘,符合渔业船舶抢险救助奖励条件的渔业协会、村委会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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