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2-04-06 14:58:00来源:民生资讯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保险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多。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近日正式推出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免费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合同纠纷调处。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严小纲表示,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就合同纠纷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保险消费者往往选择仲裁或法律诉讼进行维权,但这一方式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时间长。为有效化解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受理消费者调解申请后,将成立调解小组,并及时召开调解小组会议,邀请福建保监局特约监督员到场监督。调解小组将向投诉人和当事保险公司询问纠纷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并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调解意见。
  福建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应当符合财产险不超过20万元、人身险不超过10万元的条件,投诉人一方应为自然人。
  据介绍,目前在闽的境内外保险企业均已与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签订了《福建省保险行业参与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自律公约》的约定,保险公司将服从调解小组提出的最终调解意见。如调解协议书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款项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调解协议书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自2008年起就依托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内部试运行调解机制,3年调解了15起纠纷,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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