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工商部门统计,2011年,福建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保险类投诉81起,多为反映保险销售误导、格式条款不公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注意:
一、“晦涩条款”要读懂。由于保险合同不仅内容冗长,且条款中常有一些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对于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理赔条件、收益规则等合同内容并没有完全了解,单凭业务员的介绍就在保单上签名。福建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细读相关条款,特别是对晦涩、难懂的条款更要多加留心,必要时可以请律师等专业人士给予指导,以免被动。
二、“捆绑销售”要提防。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反映,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通过购车票、购新车、按揭贷款、办理购房手续等环节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针对此类现象,消费者应当在与经营者签订购车、购房等合同或取得车票时,要看清合同文本中是否载明需要购买保险的具体条款,如果发现可以直接拒绝;如经营者强制要求购买的,消费者则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经营者强制购买的相应证据,以便向有关部门或者消委会申诉、投诉。
三、“人情保单”要挡住。目前许多保险公司都采取人情销售的模式,使得一些消费者因不好意思拒绝熟人而买下根本不需要的保险。面对“人情保单”,消费者应慎重对待,坚持“排除人情,按需买保单”,避免纠纷。
四、“中途退保”要慎重。有消费者反映,因无力支付后续保费、不满意所购保险产品实际回报率、购买了“人情保单”等原因,选择中途退保,退保费用往往畸高,消费者损失很大。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读懂保险合同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弄清保险产品演示收益并非实际收益。并在10天的犹豫期内,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可以解除合同,将损失降到最低。(宓盈婷)